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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因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待质疑处理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投诉受理单位: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监督电话:(略),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邮政编码:(略)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合同履行期限:(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5层597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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