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08 10:00:00,更正为:2024-05-11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5-08 10:00:00,更正为:2024-05-11 10:00:00。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2服务要求
1.5培训经费:(略)
1.6备注:(略)制作、报名费、考试费用等。在实际情况中培训机构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培训,不得擅自更改专业和主要培训内容,培训全面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项目验收,经采购方组织的联合验收合格后,凭相关(略)。培训费用按程序由区级财政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更正为:
1.5培训经费预算及最高限价:(略)
1.6备注:培训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培训报价包含培训过程中的学杂费、实训费、食宿费、证书制作、报名费、考试费用等。在实际情况中培训机构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培训,不得擅自更改专业和主要培训内容,培训全面结束(略),经采购方组织的联合验收合格后,凭相关资料和票据按程序申报拨付培训补助经费。培训费用按程序由区级财政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投诉受理单位:**市顺庆区财政局,监督电话:(略),联系地址:**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邮政编码:(略)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合同履行期限:(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略)97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