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沙雅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外配套)监理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地区**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外配套)监理标段
一、招标条件
**地区**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外配套)已经由阿地发改批【2023】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区**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外配套)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7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地区**县
2.工程规模:道路路段一道路长度1340米,预埋过路管涵、非机动车道、路灯、公交车站台等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700****01001
**地区**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外配套)监理标段
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18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13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地区行政公署网(**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根据2022年3月1日**地区政****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117.****.21:909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开标大厅。4.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尔自治区**地区**县**西路联合办公楼3号楼
地址:
****市城市一号A栋3101室
邮编:
邮编:
843000
联系人:
刘颖
联系人:
侯宇辉
电话:
0997-****895
电话:
152****603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8
招标公告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外配套)监理标段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