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医院关于普安县人民医院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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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桔山大道大商汇1号楼19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5: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0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维保时间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任何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8****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桔山大道大商汇1号楼1901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5:00(**时间)

地点:**县普天大道C区30号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5:00(**时间)

地点:**县普天大道C区30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沿河路16号

联系方式:150****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大商汇1号楼1901号

联系方式:0859-****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859-****838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招标公告
普安县人民医院关于普安县人民医院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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