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梧城投大厦B座1304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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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梧城投大厦B座1304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略)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柳梧城投大厦B座1304
DSCQ2(略)6.7204 万元
(略)m2,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半年一次支付,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当同意将报名保证金依照“多退少补”原则扣除**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相关服务费,若有剩余金额则原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若不足则补齐不足部分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略)
2024-05-16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标的简介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出租方简况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评估/询价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略)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交易条件与(略)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的其(略)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略)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略)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标的查看联系人:同一威 联系电话:(略)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柳梧新区柳梧城投大厦的5-14层办公楼面积为12,314.57㎡,为**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于2021年5月购置所得,尚未办理产权证,性质为办公用途,已装修,装修情况较好。


其余详见公开的《资产明细表》(可下载)


标的查看联系人:同一威 联系电话:(略)

(略)㎡,为**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于2021年5月购置所得,尚未办理产权证,性质为办公用途,已装修,装修情况较好。

其余详见公开的《资产明细表》(可下载)

产权证办理中,但不影响承租方营业执照注册,物业费已包含在出租标的租金中。

租赁用途禁止作为娱乐场所或餐饮;不允许转租、转让。


出租(略)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统一(略)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略)MA6T4NT97H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有限(略)
** **市 市辖区
**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楼1201-3室
50,000 万人民币
向巴次仁
软件和信息(略)
小型
省级国资委监管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W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4-04-09
2024年第7期总办会
**明源房地(略)
2024-0(略)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04-30
6.720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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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04 万元
(略)m2,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半年一次支付,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当同意将报名保证金依照“多退少补”原则扣除**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相关服务费,若有剩余金额则原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若不足则补齐不足部分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1.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一个月租金收取。该保证金作为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其担保范围包括不限于资产租金、水电费、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如因承租方违(略),出租方有权直接(略)。

2.在合(略),承租方存在违约赔偿或存在延期缴纳费用时,出租方均有(略)。当承租方的保证金低于本合同所约定的额度或不足以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赔付额时,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补足差额部分。

3.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据。

4.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到期、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归还租赁资产后,出租方在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违约金、损失赔偿等),将剩余金额(略)。如合同期未满,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所交的(略)。

一次性
三年

一、本次交易为场外结算。

二、出租方和(略)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略)。

因承租方个(略),导致承租方公司出现员工闹事、上访等行为,进而给出租方出租房屋及场地造成不良、恶劣影响的。出租方有权(略),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1、租赁用途(略),禁止用作(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用途。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半年一次支付,履约保证金即(略)。承租方应当同意将报名保证金依照“多退少补”原则扣除**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相关服务费,若有剩余金额则原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若不足则补齐不足部分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出租方以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承租方在**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略)。因此,意向承租方承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出租方将该标的出租给承租方时,未收取任何形式的转让费;同时,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无权将该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租赁、抵押,同时也无权对任何第三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转让费。

4、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该标的(略)实地踏勘,出租方将标的钥匙或密码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视为符合交付条件并完成交付。

5、出租(略)。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租方均在交付标的前办妥。交易后如发生上述未清事项,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承(略),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6、租赁期间,出租方对标的及其附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管护,承租(略),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标的大修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日常管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7、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标的设施,如需改变标的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备对标的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出(略),投资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如在租赁期内提前退租,亦或是租赁期满进行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略)赁期间对标的的装修、改造等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承租方依附于标的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8、在标的租赁期间,水、电、煤气、供暖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标的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9、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10、承租方不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因承租方个体欠薪行为,导致承(略),进而给出租(略)。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2、标的查看联系人:(略)

13、其他详(略)。

0.7 万元
——
2024-05-16 17:(略)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略)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略)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略)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略),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略),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略)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略)。

三、意向投(略),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略)。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不变(略),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个周期
动态报价
梁经理(略)
央经理(略)

总则

第一条 **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略))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略)。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略)。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略)。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略)。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略)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略)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略)。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略)。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略)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略)。

网站信(略),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略)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略),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略)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略),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略),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略),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略),了解(略)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略)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略):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略),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产权交(略)(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略),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略),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略)。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略)。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略)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略)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略)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略)交易,树立(略),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略),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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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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