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无人机建设项目(地坪及底座)施工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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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略)

项目名称:2023年**无人机建设项目(地坪及底座)施工服务

采购人:(略)

2023年**无人机建设项目(地坪及底座)施工服务项目(略)件的评审,评审(略):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1)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黄文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建安B((略)。

(2)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1)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邵松青,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建安B((略)。

(2)施工类生(略)(包括中(略)):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否决(略)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公示时间:(略)0时00分至(略)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报价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略)书面异议材料应(略),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略),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略),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2024年4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9
候选人公示
2023年江门无人机建设项目(地坪及底座)施工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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