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市鹤城镇人民政府委托(略)进行“**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位于**市鹤城镇瓦窑排村南侧、Y878乡道与金**交界处(污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6′52.08367″,北纬22°36′43.97388″),总占地面积为6731 m2,总建筑面积为2100 m2。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AA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组合工艺,污泥脱水处理工艺为“板框压滤机”。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3000m3/d,污水处理厂分期建设,建构筑物和配套管网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投入,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 m3/d。本次环评的范围为污水厂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恶臭,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略))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二级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运营期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外排尾水中的CODCr、氨氮出水排放要求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略)IV类水水质标准,其他指标出水排放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一级A排放标准与**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

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固定收集点,定期由垃圾运送车运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包装袋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栅渣、沉砂、污泥可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化品废包装、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监测废液、废试剂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设(略),通过合理布局和隔声降噪等措施,以减轻噪声污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根据生态环境部(略),拟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如下,提取码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索要:

链接:https://pan.**.com/s/1EkTyQeRwCoz2uDNsuFKIRw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