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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招标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指:农业综合(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类”,更改为:“类似项目指: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类”。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更改为:“投标人须知”第3.5.3项和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3、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10.20中“省外企业应提供入川备案证,人员应是在**省建设厅一体化平台上的备案人员”取消。 4、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5月13日9:30,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05月2日23:59:59,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05月12日23:59:59。 **市**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