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南分公司工程技术作业中心空气压缩机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860/01
主要技术规格
提供两套满足海洋环境作业的空气压缩机。每套包括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气瓶组、空气管线、运输模块、备件及工具等内容。关键技术要求: 1、空气压缩机通过安全阀调节的最大压力5000 psi; 2、空气压缩机排量不小于1300L/min; 3、空气压缩机主机转速不大于1300rpm; 4、空气压缩机气瓶组额定工作压力不小于5000psi;5、空气管线最大工作压力不小于5000psi;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365 个日历天内。
招标范围
提供两套满足海洋环境作业的空气压缩机。每套包括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气瓶组、空气管线、运输模块、备件及工具等内容。
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 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 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 查)。 业绩要求:(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套空气压缩机(通过安全阀调节的最大压力5000psi、排量不小于1300 L/min、主机转速不大于1300rpm)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货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空压机排量、主机转速及通过安全阀调节的最大压力)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略)度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包括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负责销售的公司),应得到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同意以及证明其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正式授权。 投标人为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略)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09时00分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略)(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略),系统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