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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446**县川主寺(尕里台)至草原(略) 补遗01
省道446**县川主寺(尕里台)至草原段改建工(略)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条款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条综合评分(满分102分)=评标价得分(满分100分)+2分信用得分”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条款中(略):第1条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评(略)(各投标人(略).2.4款计算评标价得分后,以0.98(略),满分98分)+2分信用得分”
2.本项目省道446**县川主寺(尕里台)至草原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原投标截止时间为:(略)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略)7时00分。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略)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略)时30分。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三、请各潜在投(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